金薇最后一次见裴砚,就在海边漫步道的那个傍晚。
金薇看著他,看著这个她爱了十年的男人。
海风把他额前的头髮吹乱了,他眼底的血丝和下巴上没刮乾净的胡茬,她全都看在眼里。
她忽然觉得,其实她早就知道答案了。
从她十八岁第一次见到他,从他第一次说“等我”,从他第一次因为家里的电话中途离开她的生日晚餐——她就知道了。
“裴砚,”她说。
“我们分手吧。”
裴砚的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闭上了眼睛,点了点头。
那颗眼泪终於从他眼角滑下来,沿著脸颊往下淌,然后被海风吹散。
像这十年里所有她为他流过的眼泪一样,最后都消失在了风里。
金薇当天晚上就回了云州。
计程车驶过跨海大桥的时候,她透过车窗回头看了一眼大海城的天际线——那些层层叠叠的摩天大楼在夜色中闪著光,像一座用黄金和权力堆砌起来的城堡,美得不可方物。
她回到云州之后,日子恢復了从前的模样。
父亲还是每天去学校上课,回家之后改作业,偶尔在饭桌上抱怨一句“现在的学生越来越难管了”。
母亲还是每天去银行上班,周末去菜市场买菜,金薇帮母亲做饭,陪父亲散步,在滨江路的那条老街上走了一遍又一遍,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但夜里睡不著的时候,她会一个人坐在窗台上,看著云州灰濛濛的夜空发呆。
云州的天空没有大海城那么亮,星星稀稀拉拉的,像是谁隨手撒了一把碎钻又懒得捡。
她想起十八岁那年第一次去大海城,坐在裴砚的跑车里,仰头看著那些高耸入云的写字楼,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她脚下。
十年后她才知道,她脚下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悬空的、被海风吹散的尘埃。
半年之后的一个深夜,她收到了裴砚最后一条消息。
“金薇,对不起。我要和李家二小姐订婚了。”
她盯著屏幕,看了很久。
窗外的雨声很大,打在遮雨棚上噼里啪啦地响。
她想起半年前顾云锦对她说的话——“没有我顾云锦,还有李家小姐。”
那个女人说得真准。
下面还有一条:“我知道你不会要,但我还是想给你一些补偿。房子、钱,什么都行,你开口,我一定做到。就当是让我心里好过一点。”
她没有回。
她把那条消息截了图,存进了一个隱藏的相册里。
相册的名字叫“十年”,里面有她和裴砚的第一张合照——那时候她十八岁,穿著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站在他的跑车旁边笑得像拥有了全世界。
最后一张照片是那条消息的截图,从头到尾,整好十年。
裴家和李家的婚礼在大海城最奢华的酒店举行,场面之盛大,被媒体称为“年度最受瞩目的豪门联姻”。
金薇没有特意去搜索,但那些新闻像是长了脚一样自动跑到她面前。
新娘姓李,剑桥毕业。
照片里她穿著定製的白色婚纱,站在裴砚身边,两个人对著镜头微笑,手腕上的钻石手鐲在灯光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网友在评论区排队祝福,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好有夫妻相。”
金薇看著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她试图在裴砚的脸上找到一丝不情愿的痕跡,一丝勉强的笑容,但她没有找到。
他笑得得体而平静,和所有新郎一样,像一个刚刚完成了人生重大任务的、合格的豪门继承人。
她甚至不知道他是真的接受了这段婚姻,还是只是在完成一项任务。
就像她不知道,这十年里他每一次说“等我”,到底是真心的承诺,还是拖延的藉口。
那天晚上金薇又失眠了,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脑子里反覆回放著同一句话。
“我们以后结婚,就在海边买一栋房子,每天早上看日出,晚上去散步。”
那是他二十一岁时跟她说的话,她当时觉得那是一份承诺,现在她知道,那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男孩在海风吹拂的海边隨口做的一个梦。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个梦永远不会成真。
第二天她约了心理医生。
她发现自己站在阳台上往下看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想,如果从这里跳下去,会不会就不疼了。
那个念头把她自己嚇到了,她想,她不能这样下去。
心理医生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性,戴著一副金丝边眼镜,说话的声音很温柔。
“金小姐,你最近一次感觉到快乐是什么时候?”
金薇想了很久,然后摇了摇头。
“你还爱他吗?”
她又想了很久。
“我不知道我还爱不爱他,”
“但我知道,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去大海城了。”
此后很多年,金薇一直住在云州。
她换了工作,去了父亲一个学生开的培训机构做行政,工资不高但清閒。
她养了一只猫,橘色的,是楼下捡的流浪猫,取名叫“柿子”。
她再也没有去过大海上城。
那座城市留给她的一切——十八岁夏天的海风,二十一岁跑车里的吻,二十八岁海边夕阳里最后的一个拥抱——都被她收进了手机里那个叫“十年”的隱藏相册里,再也没有打开过。
豪门后妈这本书完结了,可以有时间更新这一本了,但是红果和峡谷还有抖音一直蛊惑我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