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他死皮赖脸追过我  一天一个亿,却被困在县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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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完澡,王冠希觉得浑身舒坦。
    他从浴缸里爬出来,擦乾身体,换上了那件洗得发白的黑色t恤和蓝色牛仔裤。
    他看了下时间,离晚饭还早得很,决定去千达广场逛一圈,买几套衣服。
    当即起身,打算再去千达广场挑几套合身的衣服。
    下到酒店大堂时,王冠希看到前台小姐姐看著自己笑得特別甜美。
    心想这高档酒店的服务就是不一样。
    这样进进出出,看著都舒服。
    九月的江城还是热得要命,太阳明晃晃地掛在天上,地面被晒得发烫。
    王冠希三步並两步窜进商场大门,一股凉气扑面而来,舒服得他打了个哆嗦。
    他直接上了三楼。
    男装和运动品牌都在这一层,他打算从头到脚都买一遍。
    反正有钱了,不用像以前那样去优衣库买个衣服还要等打折。
    三楼的人不多,零零散散有几个顾客在逛。
    王冠希慢慢走著,一边看两边的店铺,一边盘算著自己要买些什么。
    走著走著,他的目光被一家女装店门口的人吸引了一下。
    一个女生站在店门口,靠著门框刷手机。
    她穿著一件黑色的吊带裙,裙子短得有点过分,两条大白腿明晃晃地露在外面。
    手臂上有一片纹身,看不太清是什么图案,反正花花绿绿的一片。
    妆化得挺浓,假睫毛翘得能当扇子用,嘴唇涂得红艷艷的。
    王冠希本来只是隨意扫了一眼,但多看了两秒之后,觉得这张脸有点眼熟。
    瓜子脸,大眼睛,眼角有一颗美人痣。
    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正琢磨著呢,那个女生忽然抬起头,朝他看了过来。
    两个人的目光撞在一起。
    女生的表情从隨意变成了惊讶,然后她开口了:
    “王冠希?”
    声音又尖又亮,带著江城本地话的尾音。
    王冠希愣了一下,脑子飞速转了几圈,终於把这张脸和记忆里的一个名字对上了。
    林燕雅。
    初中的时候,他追过的那个女生。
    那时候他年纪小,傻乎乎攒了好久零花钱给对方送礼物,结果对方把东西收了,转头就乾脆利落拒绝了自己。
    他还记得当时自己伤心了好久。
    后来初中毕业,各奔东西,就再也没联繫过。
    再后来听王德发提过一句说,林燕雅高中没读完就輟学了,跟了一个家里做餐饮的男生,还生了小孩。
    没想到时隔多年,居然在商场里碰上了。
    林燕雅上下扫了他一眼,率先开口搭话:
    “你不是一直在魔都上班吗?怎么突然回县城了?”
    “辞职了,回来休息一段时间。”
    王冠希语气平淡,没多说別的。
    这话一落,林燕雅眼神立马变了,视线在他一身普通穿搭、还有手里那台破了屏的苹果11上转了一圈,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轻蔑。
    她心里篤定,现在外面大环境不好,王冠希肯定是被公司辞退了,在魔都混不下去才灰溜溜回老家的。
    想罢,林燕雅立马开启了说教模式,语气里满是优越感:
    “不是我说你,魔都那地方有啥好待的?看著工资比县城高一点,但是你房租、吃饭、出行哪样不烧钱?累死累活干一个月,到手的钱根本剩不下几个,纯纯给房东打工。”
    她顿了顿,刻意挺了挺胸,继续说道:
    “哪像咱们县城,虽说工资少点,但花销低,离家还近,日子过得舒坦多了。”
    话音刚落,林燕雅不经意间抬起手里的苹果15promax挥了挥,亮出手腕上的金手炼,生怕王冠希看不见。
    “你看我这手机,苹果15pm,自己攒钱买的,在县城安稳过日子,不比在大城市瞎折腾强多了?”
    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王冠希一眼。
    那眼神的意思很明显就是,你看你,混成啥样了。
    王冠希心里觉得好笑,也懒得跟她辩解自己兜里揣著一个亿的事,毕竟跟这种人解释纯属浪费口舌。
    他淡淡笑了笑,隨口应付道:“你说得对,有空出来坐坐。”
    说完,王冠希转身就走,半点停留的意思都没有,压根不把林燕雅的嘲讽放在心上。
    看著他转身离开的背影,林燕雅脸上的假笑瞬间消失,转头就扎回店里,凑到另一个店员身边,压低声音使劲吐槽。
    “你看见没?刚才那男的,是我初中同学王冠希,当初咱们年级他成绩最好,老师天天夸,现在还不是在魔都混不下去滚回来了!”
    她瞥了一眼王冠希消失的方向,满脸嫌弃:“你看他手里那苹果11,都破成那样了还在用,都快三十岁的人了,上一次听老同学说起他现在还是单身狗呢,不过想想也是,在魔都那种地方没钱哪会有女人看的中他啊。”
    说到这儿,林燕雅更是一脸庆幸,得意地扬了扬下巴:
    “当初他还死皮赖脸追过我呢,还好我脑子清醒没答应,要不然现在跟著他过苦日子,我还不如死了算咯!”
    她摇了摇头,脸上的表情介於同情和得意之间,继续说道:
    “所以说啊,读书好有什么用?成绩好有什么用?还不是在大城市混不下去了,灰溜溜地跑回来。”
    。。。。。。
    而另一边,王冠希已经逛了好几家男装店,什么七匹狼、海澜之家、雅戈尔,挨个看了一遍。
    每到一家店,他第一句话就是:“你们店最贵的衣服在哪?”
    导购们一开始都愣了一下。
    这个穿著洗白t恤、踩著帆布鞋的年轻人,问话的口气倒是不小。
    但做生意的哪有把客人往外推的,都客客气气地领他到贵一点的区域。
    王冠希看了看標价。
    外套,最贵的一件一千二。
    衬衫,三四百。
    裤子,五六百。
    鞋子,七八百。
    没了。
    他本来想说“有没有更贵的”,但转念一想,算了。
    县城的消费能力就这样,太贵的衣服根本没人买,商家也不傻,不会进那种货。
    於是他就挑了各家店里几套看得过眼的。
    一件一千二的外套、两条六百多的裤子、三件四百多的衬衫、一双七百多的皮鞋。
    又在另一家店买了两双五六百的运动鞋。
    全部加起来,也就花了五千多块钱。
    王冠希付完钱,拎著大大小小的袋子往商场外面走,心里有点感慨。
    以前在魔都,一件像样的外套没个两三千根本下不来,稍微好点的品牌更是奔著五六千去了。
    他那时候月薪一万多,买件贵点的衣服都要纠结半天。
    现在有钱了,反而买不到贵的了。
    这叫什么事。
    他正想著,手机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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