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4章 徐大帅  从红溪村开始的僵尸生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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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他让陈副官把龙南光的五房姨太太叫到了偏厅。
    这五个女人年纪最大的不过二十出头,最小的才刚满十七,都是龙南光这些年连娶带抢弄进府的。
    林意没有跟她们废话,直接让陈副官把准备好的银元端了上来。
    每人两百块大洋,將她们打发了出去了。
    当天五房姨太太就收拾了细软,有的回了娘家,有的去了省城投奔亲戚,很快大帅府后院的厢房就空了一大半。
    米其莲终究还是成了林意的二姨太,这也让他有种牛头九叔的刺激感。
    而大姨太自然是任婷婷。
    任婷婷对此倒是没什么意见,反而鬆了一口气——
    她还要忙任家的生意,需要有个女人替她服侍林意。
    她是女强人类型的女人,要是林意將她框在后宅她反而不情愿。
    两个女人处了不到三天就开始以姐妹相称,林意看在眼里,什么也没说。
    接下来的一个月,云县进入了林意时代。
    林意首先收拾的是独立团那摊烂摊子。
    他把全团的连级以上军官召集到大帅府开了个会,发现这支所谓的“独立团”满编名册上写著一千八百人,实际到场的只有不到一千二。
    剩下的六百多號人全是空额,吃空餉吃了至少三分之一。
    林意没有发作,说了既往不咎就既往不咎,他让陈副官把名册重新登记了一遍,实到实发,空额一律核销。
    一天夜里,张彪在城西的一座小院里请客喝酒。
    来的人除了刘大鬍子,还有另外三个连长和八个副连。
    酒过三巡,张彪把酒碗往桌上重重一顿,脸红脖子粗地骂开了:“他妈的,姓林的上来就查空额,老子吃了这么多年空餉,他说查就查?
    还有那个帐目公开——以前龙大帅在的时候,咱们兄弟上下其手,一个月能捞这个数,”
    他伸出三根手指,“现在呢?一倍的餉银有屁用,老子以前的油水比这多十倍!”
    刘大鬍子接过话头,酒气熏天地一拍桌子:“张哥说得对!姓林的就是个小白脸,仗著跟任家的关係有钱,可他懂个屁的带兵!
    咱们手底下的弟兄跟咱们多少年了,只要咱们一声令下,谁他妈听他的?乾脆——”
    他压低声音,用手比了个砍头的动作,“反了他娘的!云县这块地盘,咱们兄弟自己坐!”
    这话一出,酒桌上安静了一瞬。
    然后所有人你一句我一句地附和起来,越说越兴奋,越说越离谱,有人已经在那商量事成之后怎么分地盘了。
    然后林意就出现了。
    不是从门口进来的,是直接出现在酒桌正中间。
    桌上的酒碗还在晃,十几个人只觉得眼前一花,一个穿著將官军装的人影就已经站在了那里。
    月光从窗外照进来,照在林意的脸上,他的眼睛泛著一层淡淡的绿光,两颗獠牙从上牙床伸了出来。
    张彪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他的手刚摸到腰间的驳壳枪,林意已经掐住了他的脖子。
    指甲刺破皮肤,獠牙扎进动脉,不到三秒,张彪就变成了一具乾尸。
    然后是刘大鬍子,然后是剩下的人。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酒桌上就只剩下了横七竖八的乾尸。
    林意把最后一具乾尸扔在地上,拿出汽油浇在尸体上,一把火烧了个乾乾净净。
    第二天一早,林意把全团士兵召集到大帅府前。
    他没有解释张彪他们去哪了,只是宣布了新的任命——五个连长和八个副连全部由之前表现好的班长和排长接替。
    新提拔的军官都是从士兵堆里爬上来的,没有喝兵血的恶习,而且心里都清楚自己能上位全凭林意一句话,忠诚度比原来那帮老油条高得多。
    林意倒是很有自知之明。
    他没想过搞什么爭霸割据,因为他很清楚独立团是什么货色。
    这支队伍说是“独立团”,其实就是个大號的保安队。
    士兵们连队列都站不齐,正步走就更別提了,让他们齐步走都能自己绊自己的脚。
    枪法更是稀烂——子弹是要花钱买的,龙南光活著的时候根本捨不得让士兵打靶训练。
    大部分人只是知道怎么拉枪栓扣扳机,至於子弹飞出去之后打到什么东西,那就全看老天爷了。
    陈副官还跟林意说过一件趣事,说去年龙南光跟隔壁县的徐大帅打了一仗。
    两边加起来小三千號人,噼里啪啦打了好几天,这边总共才死了八个。
    其中一个还是被龙南光自己打死的。
    两边都是瞎几把乱打,子弹打光了就各自收兵回家,连阵地都没挪过窝。
    唯一的精锐就是龙南光那个由十几个人组成的警卫班,个个都是跟了他多年的老兵,枪法勉强算得上靠谱。
    但就是这支“精锐”,也被林意在大帅府正厅里一刀一个全砍光了。
    林意听完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就这种货色,爭霸个毛线。
    他怀疑我党的一个正规连就能把他的整个独立团碾压得连渣都不剩。
    他也不是什么军事天才,不懂什么步炮协同、纵深穿插,也没有小鬍子那种站在高台上振臂一呼就能让底下的人热泪盈眶的煽动力。
    他能做的只有两件事:第一,发钱粮;第二,立规矩。
    他定的规矩很简单:不扰民。士兵不准强买强卖,不准调戏妇女,不准私闯民宅。
    违者轻则扣餉,重则直接枪毙。
    以前龙南光时代士兵在街上白拿老百姓东西是常事,摊贩们敢怒不敢言。
    林意上任第三天就当街处置了一个白拿了老大爷两筐鸡蛋不给钱的兵痞——
    罚了他一个月餉银赔给老大爷,外加二十军棍,打完屁股肿得一星期都起不来床。
    这件事传出去之后,云县老百姓对这位新大帅的口风一夜之间就变了。
    商户们是最先感受到变化的。
    以前龙南光手下的兵三天两头上门来打秋风,美其名曰“收保护费”,一年到头被盘剥掉的钱比交的税还多。
    现在林大帅的兵非但不来收钱,还在街上巡逻维持治安,小偷小摸被抓住就是一顿胖揍。
    治安一好,来做生意的商人就多了。短短一个月,云县县城的铺面租金涨了三成。
    老百姓的感受更直接。
    以前被盘剥得连饭都吃不饱的穷苦人家,现在至少能留下足够的口粮,也不用再担心当兵的上门抢粮了。
    虽然日子还是穷,但比起隔壁几个县动不动就被乱兵洗劫的惨状,云县简直像是世外桃源。
    不知是谁先起的头,管林意叫“林青天”。
    林意听说之后只感到无语——青天?
    他手上沾的人命没有一百也有好几十了,也就这个比烂的年代才会把一个不乱杀人、不盘剥百姓的普通军阀当成青天大老爷。
    任婷婷的生意借著林意的势头,做得比任发在世时还要大。
    任家底子本来就厚。任发在世时虽然也会做生意,但无奈被蜻蜓点水穴连累,总是赔钱。
    现在不一样了,有一个手握兵权的后台站在身后,做生意完全可以横衝直撞了。
    任婷婷现在是每天早上六七点就出门,晚上八九点才回来,忙得不可开交。
    林意的日子过得倒是舒坦,有米其莲这个极品少妇伺候著,饿了就飞去小日子占领区,挑两个落单的值夜士兵当夜宵,吸完了再飞回来。
    米其莲在大帅府的日子远比她预想的要自在,林意在她心里的分量也越来越重了。
    林意对她很好,有种她从没感受过的尊重感——
    其实说白了就是屌丝的心態还没完全转变过来,对女神还有滤镜,不好站起来蹬。
    而且林意长得帅,二十出头的年纪,皮肤比她还光滑,五官稜角分明,比龙南光那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顺眼一百倍。
    米其莲私下里算了算,觉得自己好像也不算吃亏,甚至还有点占便宜。
    米念英倒是比姐姐更快適应了新生活。
    林意对这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倒是挺照顾,以至於她现在已经开始喊他姐夫了。
    只是新殭尸先生的剧情一直没有进展,不知道是不是要来个九叔捉鬼才会圆满。
    ……
    这天上午,陈副官小跑著进了后院。
    林意正靠在葡萄架下的躺椅上,眯著眼睛晒太阳。
    “大帅,徐大帅来了。”
    林意放下汤碗,眉头微微一挑。
    徐大帅?
    隔壁县那个?
    他脑子里迅速过了一遍周边几个县的情况——云县往东是怀县,怀县的驻军头子姓徐,就是那个跟龙南光打了好几天仗的徐大帅。
    这傢伙没事跑来找他干嘛?
    他起身往前院走,走到一半忽然想起陈副官之前跟他说过的一件事:徐大帅最近好像发了笔横財,不知道从哪搞了一大批古董,到处在找买家。
    林意当时没往心里去——乱世古董不值钱,一个青花瓶子还不如几桿枪几箱子弹值钱。
    但既然人家亲自登门了,见见也无妨。
    林意走到正厅门口的时候,徐大帅已经坐在里面喝茶了。
    林意的目光落在他的脸上,脚步顿了一瞬——这张脸,他太熟了。
    徐锦江。
    不对,是徐景江的脸。
    但林意知道他这张脸在殭尸鬼片里意味著什么——
    大帅再加老徐的脸。
    难道……猛鬼食人胎?
    那部他还是在短视频上看过解说的电影,剧情倒是不复杂:
    一个军阀从一个封印了五个恶鬼的山洞里找到了一批宝藏。
    带回去之后,恶鬼寄生在军阀的几个姨太太肚子里,把她们变成了食人怪物,最后整个大帅府变成了一片尸山血海。
    而那个大帅就是徐景江扮演的。
    “林大帅!久仰久仰!”徐大帅站起身,大步走上前来,嗓门洪亮得像一口铜钟。
    “徐大帅客气了,请坐。”林意不动声色地在主位上坐下。
    徐大帅也不绕弯子,屁股还没坐热就直接说明了来意:“林大帅,我今天来是想跟您谈一笔买卖。
    前几天我手下的人在怀县西北边的山里发现了一个洞,洞里藏著不少好东西——瓷器、字画、金银器,都是老物件。
    这些东西放著也是放著,我寻思著不如换点现钱。
    谁不知道林大帅財大气粗,与其跑到省城去找那些抠抠搜搜的古董商,还不如直接来跟你谈。”
    林意端著茶杯的手停在半空中。一个山洞,藏著古董珠宝——这配置太熟悉了。
    猛鬼食人胎的开头就是从一个古洞里挖出了宝藏。
    “东西带来了吗?”林意放下茶杯。
    “带来了带来了!来,给林大帅把箱子抬上来!”徐大帅朝门口喊了一声。
    两个卫兵抬著一口沉甸甸的木箱子进了正厅,放在地上打开盖子。
    林意起身走到箱子前,一股淡淡的檀木和樟脑混合的气味扑面而来。
    箱子里整整齐齐地码著一堆老物件——瓷器、字画、玉器,还有一尊將近二十公分高的金佛。
    最上面是几捲轴画,林意隨手拿起一卷展开。
    是一幅山水。远山如黛,近水含烟,山间云雾繚绕处有几点墨痕勾出的飞鸟。
    画面下方的落款处盖著几方朱红印章,字跡斑驳但依稀可辨——“董源”两个字。
    林意又拿起另外几卷展开。
    有一幅是范宽的山水,山石皴法苍劲雄浑。
    还有一幅是仇英的仕女图,笔触细得像是针尖刻出来的。
    唐伯虎的那幅是一副临江山水画,旁边还有提字,笔意酣畅,写的是苏东坡的赤壁赋。
    林意对书画没什么研究,但唐伯虎的名头还是知道的。
    他把字画卷好放回箱子里,又拿起一件青花瓷瓶翻过来看底款。
    胎质细腻,釉色温润,底足上的火石红清晰自然。
    虽然他不懂怎么鑑定真假,但也听说过最好的瓷器就是元代的青花瓷。
    箱子里光是这种品相的青花瓶就有四五个。
    其中两件的画工尤其精妙,跟他以前在短视频里看到的元青花大罐的纹饰风格很像。
    林意把瓷瓶放回去,目光落在那尊金佛上。
    他伸手把金佛从箱子里取出来,掂了掂分量——將近三十公斤,纯金无疑。
    佛像的造型是一尊结跏趺坐的如来,螺发高耸,面容慈悲,右手结施无畏印,左手结与愿印。
    佛像的表面经过岁月的氧化已经变成了暗金色,但在光线照得到的地方依然能看到金子的光泽。
    但林意在意的不是金子。
    他的指尖触碰到金佛表面的一瞬间,一股极其微弱的波动从佛像內部传了出来。
    那股波动很轻,像是沉睡中的心跳,又像是封闭在盒子里的钟表还在滴答滴答地走动。
    普通人根本不可能感觉得到,但林意不是普通人。
    这股波动给他的感觉,跟他在九叔义庄里碰触祖师爷牌位时感受到的能量非常相似——
    纯正的、温热的、带著某种宗教仪轨加持过的力场。
    果然,果然是猛鬼食人胎!
    林意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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