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两百七十四章 时光荏苒  我是倖存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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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雪过后的清晨,天空蔚蓝,风卷著雪翻卷著,院落內巨大的空地上,满目雪白,半尺厚的雪没过脚裸,跑起来每一脚都要陷下去,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院落內,沿著院落围墙的雪地上,已经被趟出了一行脚印,在雪地里跑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唐吉没有放弃今天的晨跑,在雪地上跑会更累,但更锻炼人,冬季还很漫长,他必须要尝试著去適应这末世后的第一个冬天。
    气温零下十度,这是清晨的气温,很冷,但唐吉並没有穿太厚的衣服,还是那个原因,冬季,需要適应。
    “吼!”突然响起的一声丧尸嘶吼,惊醒了埋头一边想著事情一边跑动的唐吉,他的心沉了一下,停下脚步抬起头向院落的南侧看去,丧尸的嘶吼声来自院落南侧外面的森林。
    唐吉目前身处在北侧围墙附近,想要到南侧查看,需要穿过整个院落,再到外面去才行,停下脚步的他微微喘息著,嘴边繚绕著热腾腾的白雾,脖子上的围巾靠近他嘴唇的那部分上面掛上了些许白霜。
    唐吉仰头看了看不远处掛满落雪的树,树冠上一些枝条隨风摆动著,今天吹的是北风。
    沙沙……吱呀……
    公爵有些不安,在唐吉身前来回走动著,在唐吉周围的雪地上踩出了一些脚印,德牧的耐寒性很强,虽然公爵算不上成年犬,但也不是幼犬,它比人更能快速適应冬天的环境。零下十度对於公爵来说。完全没有问题。
    公爵听到了丧尸的吼叫。距离並不太远,但它还未嗅到丧尸的气味,因为风向的原因。
    吼!嘶咔!……
    又响起了嘶吼声,不仅仅一声,而是几声,也是南边,但与之前並不是同一个方位。
    “都起来,丧尸来了。快!”这个时间太早了,天还没有完全亮,其他人都在睡觉,唐吉望了望天,便一只手按在耳朵的耳机上,声音不高不低的说了一声,而后牵著公爵开始横跨雪地,没走几步便將手上拉著的狗链子鬆开了,在后腰衣服里拿出了手枪,又从怀里掏出了消音器拧在枪口上。
    丧尸出现了。从森林中衝出,狠狠的撞击在铁丝网围墙上。围墙猛的晃动了一下,丧尸长著长长指甲的双手抓住了铁丝网,一边对著院落內的唐吉咆哮著,一边猛力摇晃著铁丝网,掛在铁丝网上的少许白雪簌簌从上面掉落了下来。
    紧接著,第二头丧尸从树林中衝出,撞击在围墙上,也是同样抓著围墙摇晃,对院落內咆哮,它们都看到了唐吉,显得异常兴奋。
    从院落北侧围墙到院落南侧围墙有九十米的距离,走过去並不需要多少时间,公爵在被唐吉放开后,又在唐吉的示意下蹲在了地上,几次想要站起来跑掉,但都被时不时回头看它的唐吉用眼神制止了。
    公爵怕丧尸,这一点必须要改,为此唐吉也曾训练过它,就在地下实验室內,那里面最深处就有一头丧尸。
    越来越多的丧尸开始出现,短时间內便出现了二十头之多,南侧森林中依然有丧尸吼叫传出,不断向院落靠近著,已经出现的丧尸並没出现在同一位置,虽然都是在摇晃著铁丝网围墙,但想要將一侧九十米长的围墙推倒,靠这短时內出现的二三十头丧尸是无法做到的。
    唐吉横跨过了整个院落,在距离围墙还有五米的时候停下,然后转身,抬起了抓著手枪的手臂,枪口对准了院落外的丧尸,沿著围墙向西侧走去,一下一下扣动著扳机。
    丧尸看到唐吉距离它们如此之近,已经完全的沸腾了,一些丧尸开始试图攀爬铁丝网,但那很难,根本爬不上去。
    噗!噗!噗!噗!……
    枪声响起,每一声枪响后,都会有一声重物摔倒在地的声音,唐吉还是一如既往的冷静,没有丝毫慌张或者不镇定,眼神中没有波澜看起来像是机器,亦或者是成熟老练的杀手,在雪地上缓慢走著,侧著头望著铁丝网外的丧尸,拿著枪的手臂没有丝毫颤抖,手指一下一下的勾动著。
    攻击人脑袋那样大的目標,已经经歷了半年末世的唐吉,没有打偏的理由,末世逼迫人成长,而唐吉又会主动去让自己成长,此时他的枪法说不上多么的精准异常,但至少也不是末世刚刚爆发时的菜鸟,罗比用手枪攻击四五十米外的丧尸都可以例无虚发,唐吉虽然不如他,但五米,唐吉真的没有任何理由去让自己失手。
    当唐吉打空第一个弹夹的时候,终於有人从別墅內衝出来了,是住在一楼的巴颂与杰森,后面住在二楼的罗比与莎拉等人也冲了出来。
    而此时,唐吉已经杀死了十二头丧尸,他使用的是m9手枪,也就是柯尔特伯莱塔m92f手枪,这枪已经装备美军近三十年,但一直有一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也是民间一直不太喜欢这枪,而更喜欢美军上一代制式手枪柯尔特m1911a1的原因,那就是供弹问题,m9手枪弹夹容量是十五发,但当將弹夹装满使用时,可能会出现弹夹卡弹簧的问题,供弹会不顺畅。
    所以,本能装十五发子弹的弹夹,唐吉仅仅装了十二发,他不是用枪高手,像罗比、莫妮卡这样的用枪高手,调校自己的枪械完全没问题,但唐吉不行。
    死了十几头丧尸,但铁丝网围墙外的丧尸不仅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因为森林中还在有丧尸不断跑出来。
    其他人也跑到了围墙边,开火了,全都是手枪,因为是突发事件,丧尸来的突然。没有准备的眾人只能用手枪来解决。是否浪费弹药已经不在考虑的范围。全当是打实弹练枪了。
    反方面的屠杀並没有持续太长时间,也就几分钟的时间,战斗便正式结束,七十多头丧尸被屠戮一空,在第一声丧尸吼叫出现后,唐吉通过呼应的丧尸吼叫声就有所判定,丧尸不会太多,所以他才会大胆的走到围墙边。“悠閒”的去杀它们,事实上確实是如此,这次来的丧尸確实不多,只有这已经被杀死的七十多头丧尸。
    虽是如此,战斗轻而易举的便取得了胜利,过程连惊险的都算不上,但每个人的心都为此沉了一下,並没有丝毫愉快的感觉,真正的问题,不是它们来了多少。能不能轻易解决,而是它们……为什么来?
    在乡下。连续两波丧尸横跨半个森林,从城镇到森林中心,出现在人类隱居的地方,前后间隔仅仅半个月而已,如果说是巧合,那也太巧了,而从第一拨丧尸到来的情况来看,所有人都看得出,这不是巧合,它们是因为不知名的原因来到这里。
    “它们的速度变慢了,低气温和雪地影响到了它们的速度,它们的身体温度很低,肌肉因为寒冷再次开始趋於僵硬。”院落南侧大门外,唐吉蹲在一头丧尸尸体旁,手在丧尸骯脏的身体上按了按,低著头看著丧尸身体说道,他说的这些发现,有一部分是通过之前丧尸还活著的时候,观察得来的。
    说完话,唐吉在一旁抓了一些乾净的雪,在手上揉搓著將手上沾染上的少量污秽清洗掉,甩了甩手,带上了手套站起了身。
    在他身后,几分钟前还在別墅內休息的大部分人都已经出来了,十几个人分散开,一些人负责警戒,一些人则看著唐吉。
    “唐,记得我们半个月前的约定吗?”强恩嘴便飘著白气,低头看著唐吉严肃道,他长得太高了,看这里所有人的,都要低著头才行。
    唐吉抬头看了一眼强恩,低头用带著手套的手拍了拍腿上沾上的雪,口中同时说道:“一会儿我回去会进行最后一次血液採集,然后……”唐吉再次抬起头,对强恩比划了一个割喉的动作,紧接著,他又转身,抬手指著从自己身边开始,沿著围墙一直向西的地面上满地的丧尸尸体说道:“烧掉它们。”
    唐吉从克里斯汀手里拿回了狗链子,与曼尼拉亲吻过后边带著公爵回了实验室,天色还没有完全亮起来,但其他人不得不开始收拾这些丧尸尸体,还好这次丧尸身体不是很多,拉到一两百米外的田地里也用不了多少时间,在田地里清理出一小块空地,將尸体堆起来,浇上汽油,点燃,整个过程也仅仅花了三十分而已。
    虽然现在是冬天,就算將尸体丟在树林里,它们也仅会冻僵,不会腐烂发出恶臭,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但是,春天早晚都要来的,到时候还是要清理这些尸体,这种事情早晚都要做,当然是早做的好。
    在尸体熊熊燃烧其后,罗比与巴颂与得到了唐吉的通知,来带了唐吉的实验室,不久后,两人与唐吉一起,將一具体表光滑没有一丝伤口,灰白色看起来甚至有些晶莹的丧尸尸体搬出了实验室,就是那具唐吉一直用於实验的丧尸,它看起来要比外面的丧尸瘦很多,唐吉杀了它,一刀从嘴里刺入,但並没有从后脑刺出,只是要杀了它而已,並不是非要將它整个脑袋头破坏,伤一部分它就会死。
    丧尸没有心跳,没有血液循环,血压非常低,所以被杀死的丧尸嘴里有流血,但血並没有喷出来,所以它看起来很乾净。
    罗比与巴颂各用一根绳子拴在了丧尸的双腿脚裸上,在雪地上拖著它向一百多米外的田地走去,而唐吉,则拉著公爵再次在院落里跑了起来,又跑了三圈,在躲过了克里斯汀的几个雪球后,喘息著的唐吉回到了实验室。
    对於唐吉的在研究什么,没人知道,唐吉跟他们说过,但在他说了一大段专业术语后,所有人都放弃了了解,他们实在是听不懂,所以他们仅知道的,就是唐吉在做关於动物对丧尸病毒抗体的研究,公爵是主要实验对象。至於怎么研究。如何研究。他们不清楚。
    “呼!”进入到实验室的唐吉舒了口气,在门口將实验室的灯全都打开,穿过柵栏门,唐吉將公爵拴在了门上。
    地下实验室內已经没有丧尸,但唐吉却在丧尸的身上抽出了大约十公斤的血液,几乎將丧尸身上的血都抽乾了,分別装在了二十五个血袋內,每个血袋大约400的丧尸血。因为丧尸血与人类血有所不同,所以唐吉並未对其用常规方法存储,唐吉將血袋放入了生物培养箱,让其保持恆温恆湿的状態,並未在丧尸血內加入抗凝剂,因为在特定的环境下,丧尸血並不会普通人类血液一样凝固。
    进入实验室后,唐吉脱掉了外衣,衝过澡后换上了白大褂,走到了实验室最里面。在实验桌上打开了一个银灰色的箱子,那里面装著九支小型號的注射器。每个注射器內都装著半满的透明液体。
    依据编號,唐吉拿起了其中编號为7的注射器,拔掉盖子,將里面的空气压出,转身走向公爵。
    站在柵栏门门口的公爵一下子变乖了,身体趴在了地上,摇晃的尾巴也放下了,大眼睛睁著向上看向唐吉,眼神可以用“兴奋”这个词来形容。
    它看到唐吉拿著注射器,知道唐吉要做什么,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它知道自己躲不过去,开始它很怕唐吉会弄疼它,但渐渐的不怕了,因为它知道,只要疼一下,就会有好吃的。
    唐吉走到了公爵身旁蹲下,找了一个毛少的地方,將注射器刺了进去,將里面的液体打入公爵的身体,隨后抽出注射器,在公爵的大脑袋上拍了拍,又拿了一些鱼罐头给公爵。
    拿出散弹枪,子弹上膛,唐吉將枪隨手放在了实验桌上,转身又走到了实验室的最里面,右侧他晚上睡觉的铁笼內。
    一张床,一个床头柜,一个衣柜,一个储物柜,一个保险柜,铁笼內空间不大,但摆的东西却並不少,墙上还掛著几件衣服,床头柜上还有笔记本电脑以及唐吉与莫妮卡、曼尼拉的合照。
    唐吉进入铁笼关上了门,走到了床边坐下,拿起了相框看了看,照片的背景是一张沙发,唐吉坐在沙发上,莫妮卡坐在他腿上,眼神看著镜头,却嘟著嘴在亲吻唐吉的脸颊,曼尼拉站在沙发后面,怀抱著唐吉的脖子,看著镜头亲吻著唐吉另一侧脸颊。
    唐吉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微笑,將相框放回了床头柜,转身下了床蹲下,输入密码,打开了身前的保险柜,他在保险箱內拿出了一个全透明的玻璃瓶,里面装满了透明的液体,瓶子不大,上面还贴著標籤,上面写著葡萄糖注射液、100毫升等英文字样,唐吉直接拧开瓶口,深呼吸了两次,让呼吸变得平稳,然后仰头將慢慢一瓶葡头糖注射液喝了下去。
    葡萄糖注射液,可以进行静脉注射为人体补充能量与液体,也可以直接饮用,同样,也能补充能量。
    將瓶子內的葡头糖喝完,隨手將瓶子放在了床头柜上,又在床头柜下的抽屉里拿出了一个日记本和一支笔,唐吉扭身躺在了床上,弄了弄枕头让自己后背靠在上面,唐吉打开日记本,能看到,笔记本內侧有很多撕掉纸页的痕跡,本来应该很厚的日记本,看起来薄了一些。
    唐吉將日记本翻到了最新乾净的一页,在上面写了起来。
    两个半小时后。
    躺在床上望著天花板愣神的唐吉下意识的抬起手,失神的双眼再次聚焦,他看了看手腕上的手錶,然后將刚刚隨手放在自己身上的日记本拿了起来,隨手放在了一旁的柜子上,翻身下了床。
    先去看了看公爵,公爵还是老样子,正在咬狗玩具,玩的不亦乐乎。
    唐吉从它身边走过,摸了摸它的脑袋,而后进入一旁楼梯下的浴室,不多时,浴室內传出了哗哗的流水声,十分钟后,唐吉从浴室內走出,已经重新换好了一套可外出的衣服。
    將公爵留在了实验室內,唐吉独自一人到了外面,外面很热闹,十几个人在扫雪,看起来已经忙了很久,但还没有扫完,院落太大了,时不时还会有几个雪球从天空中飞过,是克里斯汀、梅根几个小女孩,扫雪经常偷懒不出力,时不时的还会用雪球丟对方。
    院落里那些车中是有扫雪机的,如果用扫雪机清雪,会很快,但没有用,人工清雪虽然累了一些,但这也可以被当成锻炼一种体能锻炼。
    “嗨!亲爱的!”曼尼拉的叫声在不远处响起,唐吉一边向外走著,一边扭头看了过去。
    啪!一个雪球拍在了唐吉脸上。
    “噢上帝,该死……咳咳咳,咳咳咳……”唐吉捂著脸蹲下了身。
    “噢上帝,宝贝儿你还好吗?”曼尼拉惊叫著跑到了唐吉身边,满脸慌张的蹲下身,语气紧张的说道:“你还好吗?噢宝贝儿,我不是故意的……”她只是想跟唐吉开个玩笑,但没想到会打那么准。
    “我很好,没事……咳咳咳……咳咳咳……”唐吉將自己脸上的雪抓了下去,咳嗽著站了起来。
    ……………………
    时光荏苒,岁月穿梭。
    末世的生活的在继续,冬季的生活並不好过,经过初期雪带来的新鲜感与快乐后,这个冬季给人留下的就仅剩下寒冷,新泽西的冬季从十一月开始,到第二年的四月才会结束。
    五到六个月的冬季,毫无疑问是漫长的,考虑到安全的问题,整个冬季住在湖边別墅的眾人都没有外出,他们在这里度过了感恩节、度过了圣诞,跨过了新年,体验了二月零下三十度的別样寒冷,没错,是零下三十度,这不该出现在新泽西冬季的温度出现了。
    末世,人为活动的急剧减少,导致气候出现了异常。
    几个月的冬季生活,並不是一帆风顺的,丧尸!丧尸再次出现了!从十一月到2016年的三月,丧尸又出现了两次,分別在十二月以及一月,两次的数量都没有过百头,並未对居住在这里的人造成影响或伤害,至於它们出现的原因,则不得而知,也许,它们真的只是路过这里发现有人而已,或者,是一个更为恐怖的原因,它们学会了观察。
    五个月后,2016年三月十七日,这一天,是唐吉的生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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